時光矛盾
今早第一次睜開眼睛時,慣性地拿起手機,看見還差一分鐘才到六點,便放下手機,把頭再塞進被窩裡。不知過了多久,眼睛再打開,日光已把房間照得通亮,自己也覺得睡夠了,便起床。跟平常一樣,梳洗,做早操,然後燒水泡茶,待我拿著茶杯來到客廳時,駭然發覺牆上掛鐘指著九時三十分!
『不會吧!竟多睡了兩小時多?』
我馬上看看手機,上面顯示的時間卻是八時半。我恍然大悟,今天是十一月的第一個星期天,是美國每年夏令時間的終結日,要把時間調慢一小時,手機能自動調時,而牆上那笨鐘則不會,所以我只是多睡了一小時多,罪惡感馬上降低了許多。
那知老婆馬上給我打臉,說昨晚開始睡覺時還是在夏令時間,如果我的睡眠時數不變,今早我理應『早』一小時起床才對。我這個貪睡猪確實多睡了兩小時!開脫不了!
罪惡感又再上升!
我很不忿,決定把責任推卸掉。推給誰?就推給夏令時間吧!誰的主意?硬要把時間移前拖後,弄得人家無所適從,是惟恐天下不亂嗎?
為了追究此事,我便對〝夏令時間〞進行了一次『起底』行動。以下是我的一些發現 ……
根據網上資料顯示,夏令時間這玩意兒最早是由富蘭克林提出。對!就是印在美鈔上的那一位,阿美利堅開國元勳之一的富蘭克林!有人更說是他發明了夏令時間!發明一詞似乎說過了頭,時間本來就存在,鐘錶也不是富蘭克林造出來。不過,他確曾做過一件事,就是在他擔任法國領事的時候 (1784),曾在巴黎發表過一篇文章,文章提議人們應改變睡眠習慣,多利用有陽光的時間來作業,這樣會省下不少蠟燭和燈油。
我不知道歐洲在1784年時期的民智水平,總覺得這不就是日出而作、日入而息的基本常識嗎?這也都被說成是人類偉大發現?看來我真是遲來了這世界兩個世紀了,不然我的頭像會出現在……
還是回到正題吧!夏令時間的真正實踐,倒是要再多等一百三十二年,由1916年的德國人開始,然後歐洲其他國家和美國也相繼實施,那時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,大家一起節省燃料,充分利用日照時間生產,為的就是供養戰爭這一頭怪獸。隨著一戰結束,夏令時間也被冬眠了。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,人們又再憶起陽光的偉大 ……
輾轉來到今時今日,世上還有近四成的國家在實行夏令時間。人們不禁會問,現在不是戰爭時期,還須要把時間撥快一小時嗎?況且以現今之科技和社會狀況,照明用的能源只是整體能源消耗的很小部份,而因為工業化和城市化的急速膨脹,社會已是二十四小時不停地運作,生活對陽光的依賴也不斷在縮小,為何還要花時間去處理這一小時的轉變呢?
有人說節省能源已不再是夏令時間的目的,它的現實意義,是可令到夏天的黃昏光亮得更久,人們下班後,見太陽還未西下,覺得還『早』,便不會即時回家,而是去找些活動,活動自然要用錢,這便是商機,是生意。這種情況在一些位於赤道附近的地方不會太明顯,但距離赤道越遠,效果就越顯著。
坦白地說,我仍然覺得,對一個發達社會而言,夏令時間的必要性值得商榷。不過我也明白,人是有惰性的,人不喜歡改變,他們寧願繼續進行習慣了的『改變』,而不願去改變那些『習慣』。也許只有如戰爭般的大事件,才可迫使人思變吧。
我預測,不用鬧鐘,我明天也會很早起床 ……